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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直属支部、总支及所属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拟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做好表彰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1.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44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优秀党务工作者12人,符合推荐条件的党务工作者名单详见附件2;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其中直属支部3个,总支2个。

2.以下党员暂不作为候选人参加优秀党员的评选:预备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未转入学院的;已经离开学院但组织关系暂未转走的;因外出学习进修等原因(自去年表彰以来)在校工作不足半年的。

二、推荐条件

这次表彰对象,主要是2018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院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1.优秀共产党员

主要是学院中共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基本条件是:(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担当作为、事业心强,对工作高度负责,在推动学院事业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宗旨观念强,心系师生员工、热情服务,带头联系和服务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5)师生口碑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广泛赞誉,无师德失范行为。年度党员积分排名位列所在支部的前30%

2.优秀党务工作者

主要是学院从事党务工作的中共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基本条件是:(1)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实绩突出;(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模范履职尽责;(3)善于把握工作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4)讲政治、顾大局,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5)善于做师生员工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威信较高。现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年度党员积分排名位列所在支部的前30%

3.先进基层党组织

主要是基层党组织中的先进集体。基本条件是:(1)领导班子团结坚强,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战斗堡垒作用突出;(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党建责任,能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各项基本任务,党建工作考核优秀等次;(3)党员队伍建设有力,党员队伍素质过硬、富有活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以人为本、服务师生群众,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解决师生难题,切实维护师生利益,有效体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得到师生的衷心拥护;(5)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带领教职工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学院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取得显著成绩;(6)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纪律,依法办事,廉洁勤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重大事件中旗帜鲜明、措施有力、成效显著,近3年未有违纪违规违法受查处对象,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推荐程序

“两优一先”推荐对象要有广泛的代表性,树立讲实干、重实绩导向,优先推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实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近三年受到市(厅)级及以上同类表彰的不再列入推荐范围;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优先从全国、省、市、学院的标杆院系(样板支部)、五星级支部或成绩突出的总支(支部)中优先推荐;立项为全国、省级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自动入选为当年先进基层党组织,不占用表彰名额;处级干部要严格控制数量。

1.启动。制定推荐初步方案,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后,报中共潍坊市委教育工委备案,部署启动推荐工作。

2.推荐。以直属支部、总支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要按照推荐对象要求的基本条件,从支部做起,逐级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严格审核把关。

3.考察。组织推荐对象所在直属支部、总支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初步考察。考察结束后,由各总支根据名额分配情况,等额确定优秀共产党员的建议表彰对象。直属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建议表彰对象由学院领导和教学部门党组织书记进行民主推荐差额确定。

4.审核。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征求纪检监察室(纪委办公室)、宣传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安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意见,凡是存在不符合中央、省委等有关规定情形的,均不得作为推荐对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5.公示。学院对拟表彰对象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决定。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7.表彰。学院党委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推荐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各总支、直属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要求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保证每一位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充分体现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公信力,体现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2.注重宣传,典型引领。要组织力量高质量做好相关报表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把亮点工作和过硬事迹挖掘出来,做到简洁凝练,生动鲜活、重点突出,相关信息和数据要准确客观。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对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通过组织推荐、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3.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把推荐条件、程序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让广大师生了解知晓推荐工作,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失职渎职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请各总支、直属支部于617日下班前将纸质版和pdf电子版推荐名单(附件3)报组织部刘伟冬处(办公楼305房间)。推荐名单包含:全院范围内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按照优秀党员名额分配情况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各总支、直属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12人。其中,本总支(支部)的党务工作者最多1名,且推荐的人选中部门党政正职不超过2人。

联系电话:0536-8187796。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党务工作者名单

3.“两优一先”推荐表

 

 

 

中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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