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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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1年新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及内设机构科长的试用期已满。根据《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干部试用期考核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试用期满的干部进行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21年提拔任职的非选举产生的副处级干部、正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以及新任中层正职、中层副职、部门科长。

二、考核内容

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着重了解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等情况,深入了解专业素养、管理能力、职业精神、学术道德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注重业绩导向和社会效益,突出党建工作实效。

三、考核方法步骤

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

1.成立工作组。成立考核工作组及若干分组负责本次试用期满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组负责学院中层干部的试用期满考核工作。以部门为单位成立考核组分组,负责本部门科长的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2.个人述职。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通知考核对象撰写书面述职报告,题目为“试用期满述职报告”,另起一行写部门职务及姓名。具体排版要求为:述职报告题目字体为华文中宋二号加粗,正文仿宋_GB2312三号,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二级标题楷体_GB2312三号,三级标题仿宋_GB2312三号加粗。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为固定值28磅。2500字左右。述职报告于6月13日前发组织部朱彦慧办公邮箱,汇总后挂网公示。

3.民主测评。考核组发放《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由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投票,考核组负责收回统计汇总。

4.个别谈话。考核组充分听取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党政干部、教职工代表,其他与考核对象工作联系较多的干部的意见,进一步了解考核对象在试用期的各方面情况。

5.专项调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被考核对象的党风廉政问题,由考核组组织会同纪检部门进行专项调查。

6.考核总结。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考核意见,报学院党委研究。党委根据考核意见,作出正式任用、延长试用期或免除试用期职务的决定。

四、纪律监督

为保证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真实,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的程序进行考核。学院纪委和学院党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接待教职工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电、来访。

纪委办公室电话:0536-8187783;

组织部(党校)电话:0536-8187717。

 

组织部(党校)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