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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摸底及材料接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总支及所属支部

2021级新生近期陆续入校报到,为做好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摸底及材料接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进行摸底

(一)了解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加入党组织的动机是否端正、程序是否规范;了解他们进校前接受党的基本理论教育情况,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环境,并在新的集体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收集、审核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山东省内新生党员通过灯塔-党建在线进行转接;山东省外新生党员需要持由生源地的市/县/区党委或组织部门开具的纸质组织介绍信。

(三)新生党员编入支部。各党总支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生党员编入相应支部,并做好档案材料的建档存档工作。

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和接收

(一)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对摸排到的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支部组织委员要认真审查接收的材料,做好审查记录。审核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参加党课培训学习证明材料、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等,正式党员还应有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等。

如果该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程序不规范或材料不齐全、表现不突出,经支委会研究后,可对该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不予认可。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入党申请人、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应承认其培养考察的经历,及时做好材料存档和灯塔-党建在线转接,并安排培养联系人进行接续培养考察。

(二)审核档案材料是否真实。重点审核档案材料的内容、时间、签字等是否真实、合乎逻辑;是否存在空缺、涂改、填写不规范等现象;材料信息与本人学籍档案信息是否一致等。

(三)审核发展党员条件标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重点审查年龄是否符合条件;材料中培养发展单位党组织是否与学生学习、工作单位一致,是否具有发展党员权限;发展时间是否为离开工作单位或毕业离校3个月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时间是否满1年等。

在审核过程中,对于档案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要及时与学生原所在党组织取得联系,进行补充完善;对于档案材料存在涂改的,要及时与学生原所在党组织取得联系,进行情况说明;对于入党程序不规范、违规突击发展等问题,要进行仔细检查核对,经支委会研究后,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组织部(党校);对于档案材料未携带至学校的,应督促学生与原所在党组织联系尽快转入。

三、其他事宜

(一)填写摸底情况登记表时,请各党总支认真登记,防止出现错漏,尤其是要仔细核实新生党员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拒不转入学院或隐瞒党员身份的,在学院组织填写的任何表格中的“政治面貌”栏,其本人不能填写“中共党员”。

(二)各党总支、支部应在925日前完成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摸底及材料接收、审核工作,经支部研究通过后,对应填写《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摸底汇总表》《党员转入登记表》报组织部备案,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陈娟邮箱,纸质版盖章后报送办公楼305办公室。

(三)在做好新生党员材料接收工作的同时,各党总支要指导各学生党支部及时核查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落地情况,形成2021届毕业生组织关系转出情况过程台账,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党员均实现组织关系落地,以避免毕业生党员与组织失联。  

 

 

 

组织部(党校)

                                                                            2021年9月13日